为统筹城乡就业,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按照市政府要求,根据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20〕23号)文件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经区政府研究同意,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76名(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)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按照“一村(社区)一专员”的标准配备公益性岗位,招聘对象为40周岁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在新华区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;
(二)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;
(三)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、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、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;
(四)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;
(五)失业的残疾人、城镇退役军人(不包含分配安置、自主择业、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)、县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。
招聘人员需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正常履行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的健康条件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、手机办公软件。服从组织分配,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。
二、岗位职责
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主业,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源统计工作;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宣传;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信息收集、发布以及对接服务工作;城乡养老保险相关经办工作以及人社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;配合村(社区)做好其他相关服务工作。
三、报名事项
(一)报名时间和地址
报名时间:2023年9月20日08:00--2023年9月22日18:00
报名方式:本人现场报名
报名地址:平顶山市新华区零工市场
(二)报名时需携带材料
1.《就业创业证》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、认定材料、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;
2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3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学历认证报告(学信网打印、有效期内并带有二维码);
4.《平顶山市新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2);
5.考生诚信承诺书(附件3)。
四、招聘办法和待遇
按照就业困难认定情况“先困难后一般,先本科后专科”的原则,根据报名情况,统一调配,合理安排工作岗位。招聘过程中,本村(社区)人员优先,如部分村(社区)达不到招聘条件,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在整体人员中进行调配,直至达到一村(社区)一人为止。
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,实行劳务派遣,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《劳务派遣协议》,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3个月,服务年限期满,自动解除劳动关系。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(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,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),并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,提交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、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,请咨询各镇(街道)人社部门。
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,请关注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(www.xinhuaqu.gov.cn/)。
附件1:新华区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.xlsx
原始标题:平顶山市新华区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xinhuaqu.gov.cn/contents/11424/607562.html
(责任编辑:格格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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